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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路易斯库辛斯基‐‐是排上另一位元老队员,我称他为&ldo;厚斯&rdo;,有时叫他&ldo;斯基&rdo;,他是个高大威猛的典型波兰佬,有一对大的吓人的耳朵,阶级是三级帆缆士官;他很壮,话不多,满脸横肉象是被砂纸磨过似的。

他很送命‐‐任何事只要嘱咐他一次就行了,有时甚至连提都不用提,他就会自动去做了。

库辛斯基娶了一名非常漂亮而且身材娇小的长发女郎,她的绰号叫做&ldo;老虎&rdo;,而她也用名副其实的热情来爱她的老公‐‐小两口只要一喝了酒,她就会开心的拿起酒瓶朝老公的头上敲,而她的大块头老公只会坐在那儿傻笑,然后一把抱起她来,用力的亲个够!

法兰克斯寇利斯是个身材瘦小,时常咳嗽的老烟枪,他的老家在维吉尼亚的布莱克斯堡,一个位于阿帕拉契山脚下的贫瘠小镇。

他是咱们排上的&ldo;山地人&rdo;,因为每次我们在山区进行训练的时候,这小子都会搞些松鼠,或是鹿肉给咱们吃,他煮的咖啡更是一绝,你可以在壶里发现碎蛋壳和臭袜子!

他长的不壮‐‐全身湿透了也不会超过140磅‐‐胡子很浓密,每天要剃上两,三回;其实他看起来就象个矿工,因为不管他洗了多少次澡,他的皮肤看起来还象是透着灰黑色,就算你把他晾在太阳底下晒上几个礼拜,他依旧是那副病恹恹的模样。

我管他叫&ldo;慢郎中&rdo;,因为他走起路来就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人家说&ldo;走路有风&rdo;,这情况绝对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他是个老派作风的水兵,水壶里总是装满了波本威士忌,嘴角老是叼了跟没有滤嘴的香烟;他一直苦于长期抽烟所引起的持续性咳嗽,但是在我们出去巡逻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吭声。

此外,他也很讨厌游泳,尽管如此,我还是挺喜欢这个爱抽烟的小子,尤其是他的枪法一流!

接下来是佛莱迪吐斯曼,一个皮肤黝黑,易于相处,常常爱讲西班牙语的巴拿马裔大汉,他后来成为排上最擅长和老越们打交道的人;或许是因为臭气相投,或许是因为他喜欢偷袭vc的刺激感,反正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率领由投诚vc所组成的&ldo;省级侦搜队&rdo;(pru)去突袭vc,这也是所谓的&ldo;凤凰计划&rdo;的一部分。

我的第二机枪手克莱伦斯瑞席是排上的詹姆斯狄恩,一个身材瘦长,头发卷卷又带点迷人眼神的年轻小鬼,他出身军人世家,老爸是陆战队的中校;他是排上最&ldo;年轻&rdo;的一员‐‐我指的不是年龄,而是他的表现行为‐‐他平常话不多,看起来还有点阴沉,但是一旦得不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就会变的非常暴躁!

有时他也满调皮的,但是他的方式跟老海豹们不同,象法兰克或是郎这样的老鸟,如果想找你麻烦,他们会直接跟你打上一架。

但是瑞席就不同了,他比较爱耍嘴皮子‐‐就象正值青春期的小鬼在拌嘴一样,老是讲一些&ldo;谁怕谁啊?&rdo;,&ldo;来呀,我才不吊你!

&rdo;这类的废话。

我一直认为海豹队员不该玩这种幼稚的游戏,所以我一直盯着瑞席,但是最让我操心的,还是他酒后的表现‐‐在没喝酒之前他还不错,但是只要两杯黄汤下肚,他便开始喋喋不休的抱怨起他老爸来;一会儿后,更简直就象演出一出肥皂居!

他说他加入海军是因为他老爸是海军陆战队员,而他当兵的原因是因为他老爸认为他不够资格当官。

而他之所以会当上海豹队员,就是要向他老爸证明,他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

在我们去越南之前,瑞席结婚了。

倒不是因为他疯狂的恋爱了,也不是因为他怕失去女友,而是他觉得到时候了!

不管他成不成熟,一玩起史东纳机枪,瑞席可是崮中好手;他又高又壮‐‐差不多6尺高,190磅重‐‐并且能够背起自己体重一半重量的弹药!

这小子也许是个不成熟的小捣蛋,但是他的确把工作做的不错。

丹尼斯卓弟是队上另一老鸟,他是排上的&ldo;老妈&rdo;型人物,没事就爱在你耳边老老叨叨,比如说,他会问厚斯:&ldo;你带的弹药够不够?&rdo;他也会问朗或瑞席:&ldo;你今天早上清理枪管了吗?&rdo;他甚至会责问我:&ldo;喂,你搞到最新的情报了吗?&rdo;唉,真他妈的烦人!

个子小小的卓弟,却有一个长长的大鼻子,一对小小的黑眼珠和兔宝宝似的大门牙,再配上一张方脸,真象一只张牙咧嘴的大老鼠!

偏偏他又长了一头老鼠毛似的棕色头发,而且走路又是跳啊,跳啊的,因此更加深了人们对他的印象!

卓弟有时真会把你烦的想一把掐死他!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他,搞不好我们连自己的头都会忘了带!

他的心思非常细密,而且是个天生的斥候,虽然大家都讨厌他爱唠叨的毛病,但是每当我们深入敌后数十公里,却发现忘了带备分的步枪撞针,或是搞丢了导火线的时候,卓弟总能象变魔术般的从袋子里拿出我们需要的东西,然后带着微笑,故意问我:&ldo;你该不是说连这个你也没带吧,长官?&rdo;也许他嘴里说的是&ldo;长官&rdo;,但心里想的却是&ldo;白痴&rdo;。

哈,每当他耍这套把戏时,我真他妈的爱死他了!

我们全部一共是14个人‐‐个个身手矫健,能征善战‐‐可以说是全队最精锐的一排。

我们在1967年12月17号抵达边岐,而于1968年6月20日离开越南;在这半年中,我们一共执行了107次战斗巡逻任务,打死了165名vc,外加60名&ldo;可能歼灭&rdo;的记录;我们一共俘虏了近100名vc,摧毁了5吨的粮食和11吨的药品,另外也虏获了无以数计的枪支,手榴弹,炸药和其他致命性的武器。

我们也击沉了不少舢板,炸毁了许多茅屋,碉堡和vc据点,数目之多,连我都记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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