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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所以,当我看到那个人一脸怒意的将酒醉的她带走的时候,我知道,她成功了,她用了最俗气的手法,让那个人吃醋,而我成了她们的媒人,真的挺好的。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继续的过下去,我会继续带着青楼,可能是这一间,也可能会换一间,到年老色衰的时候,也有可能会成为一个老鸨,养着一个漂亮的像我一样没有名字的女孩子,她可以叫我娘亲,命运就这样反复轮回。

但并不是,我的命运早在遇见她的时候,就发生了改变。

姑姑跟我说,穆爷来信,要我去岭南助她一臂之力,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我,但我答应了。

而那,便是我人生的转折。

我知道她要做什么,岭南不大,不难猜,我提前到了逐鹿城,将她所需要的一应事物都准备,然后守着城门等她来,我知道她一定会来,她会将我拖出青楼的泥沼,而我可能真的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不再是一个ji子。

对,我不喜欢青楼的生活,我只是习惯了而已。

那天的阳光很好,押运粮糙的这些天,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身上都是脏兮兮的,我洗了个澡,换了身轻薄的衣衫,准备去跟她说两句,然后再回去休息,毕竟这里没有酒,我有些睡不好。

只是没没想到,才刚刚走上楼梯,就被人给一把扭住了胳膊,剧烈的疼痛让顿时就哭了出来。

我怕疼,从小就怕,开苞那夜,我整整哭了三天,所以,哪怕只是一定点的痛意,我都受不了,更何况还是折断了胳膊?

我认得这个人,他叫是沈奇,今天早上才见过,但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了,而且还是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不听的那种不认得。

一场乌龙,以我断了胳膊为结束,一场心事,以也以此为开始。

大夫说,要接骨,说实话,这辈子没看过太医,所以对太医的说法我是很坚信的,毕竟那可是皇宫里出来的大夫,说的话,自然都是最管用的。

哪怕疼到要死,我也觉得只有接骨才能救我的胳膊,而这个接骨的人,非沈奇莫属。

倒不是沈奇会接骨,只是他伤了我,理该救我一救。

只是,如果知道会是最后那种结局,我宁愿他不救我,有一种痛,比折了胳膊要疼的多!

伤了胳膊的那些日子,我一直都跟在沈奇的身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便总能见到沈奇,我知他心存愧疚,我知他喜欢我。

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喜欢。

这世间总有许多为情所困之人,沈奇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

那根断了的簪子辗转反侧最后又回到了我的手上,沈奇在上面镶了一圈的金线,很好看,只是我却不再戴,我知他心意。

我怕、我怕自己会迷恋上这种感觉,被人惦记挂念的感觉。

我与他的注定,便是无法开始的结局。

&ldo;姑娘可愿随我回王城?&rdo;那晚,他握着我的手,很认真的问我是否可以跟他走。

我可以吗?我……不能。

但我没有说,我不忍佛了他的心意,也不愿佛了自己的心意。

我知道那一刻,他已经闯进了我的心里,惊起了一阵涟漪,而我想记住这种感觉。

心里藏着一个人的感觉。

我看着他眼底的狂喜,含羞的点了头那一夜,我倾尽所学,为的不过是想让他能够记住我,记住这一夜的欢情。

看着他熟睡的容颜,我知道,这就是结局。

他是王城里的贵胄,是我只能仰望的明月,在这遥远的岭南,我能与他一晌贪欢,可我却不能随他回王城,那是一个让我原形毕露的地方。

王城是我回不去的故乡,而他是我无法触及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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