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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以前我以为自己追求的不过是一份长久且安全的肉体关系。

我害怕染病。

不因为我怕死,而是更怕以不体面的方式死去,所以才不习惯老换床伴────可时间一久,我发觉我错了。

男人跟女人一样,只要是人,很少不贪得无厌,日子一久,越不容易满足。

这是种本能。

空虚寂寞的感觉有时能把人折腾的发疯。

这是我身边唯一一个曾与我交情不错的女性朋友告诉我的。

────她叫陈仪伶。

陈仪伶一生情路坎坷,换男友的速度跟换衣服一样快,可每段感情结束之时,都足足要她半条命。

她人生当中的最后一段男女关系,是做了别人的小三,对象是办公室里的上司。

大学毕业后她从事保险业,身边几个对象来来去去多是客户,而我之所以会与她认识,是因为有一天她开着一辆明显是男人才会开的高级轿车来到我工作的修车店,正好是我接待的她。

那时我双手沾着黑色机油,浑身汗水,看着缓缓降落的车窗,后面是一张双眼哭肿却仍美丽的脸孔。

我虽喜欢男人,但仍不影响我正常的审美。

陈仪伶最初给我的第一印象,除了漂亮还是漂亮,那□□和港星陈宝莲有五分相似。

她不愧为年薪极高的业务员,社交手腕高超,也不怕丢脸,约好来取车的那天,车行男人那么多,她独独要了我的联络方式,态度大方自然,搞得那整天所有的师傅全都在亏我桃花开了,让我好好把握……

陈仪伶确实曾对我有过那种意思,我拒绝了,却一直没敢告诉她『真相』。

我们依然保持不冷不热的联系,她常主动约我出去喝酒,她会告诉我许多自己的私事,偶尔也会要求我说点自己的────这一段『友谊』持续五年,莫名的开始,也莫名的结束。

她自杀的前几天还曾打电话约过我,可那时我正跟高镇东经历二次分手,没有空闲理她,谁知道这一错过,就是一辈子的遗憾。

事后仔细回想,其实一切早有征兆,那一年她经常把死字挂在嘴边,可即便消极也不影响她每天把自己打扮得亮丽动人,我却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那是我人生第二次觉得自己亏欠一个人;第一次,则是我妈。

………

高镇东眼下有两条肥厚的卧蚕,俗成桃花眼,笑起来特别风流。

我跟他好过,也跟他吵过,最严重的时候,两个大男人也会大打出手,搞得邻居大半夜直接报警────在泰国那几天,他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横竖看去就是一个多情人。

我想或许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当这双眼睛盯着别人看的时候,经常给别人造成什么心理错觉,所以才会有人受骗。

高镇东骗人已经成了某种不自觉的习惯,没有人会喜欢被骗,包括我。

我妈当初就是因为被人骗,将家里的钱全拿去跟会,结果被倒会,那时我才知道电视剧里那些健全家庭一夕之间支离破碎的桥段原来真有可能发生,不用等到我诚惶诚恐地出柜了,当年我爸就已因为这件事被气得中风;我妈作了半辈子的保守女性,要说人生真的犯下什么大过错,也就是那一回,她因为这个烂摊子吓得不敢回家,谁知深夜在外徘徊,遇到一群飚车少年抢劫,抢了她身上只放了三百块钱和一罐未拆封的巴拉松的皮包事发后,我在警局看过那段监视器录像带。

她被皮包背带勾住身体,被机车拖行了一段距离,柏油路面将她的四肢磨得皮开肉绽,据事后验尸报告上的说法,大约是机车停下来的时候,我妈就已经没气了。

那年我们家一夕间风云变色,距离家破人亡四个字已经不远。

那年我快十八,曾因此走过一小段岔路,觉得人生无望,甚至动过杀人的念头。

我走到五金卖场买了一把水果刀,浑浑噩噩在天母公园坐了一夜,用了整晚去思考,是要先杀那群飚车仔,还是那个将我妈的钱全部卷走的的刘芝梅女士

────那段时间,堪称人生当中最混乱的时期。

「咚滋咚滋咚滋────」

舞池里挤着一群人,有老外有洋妞,有各色人种,全像嗑了药般,疯狂地扭腰摆臀,磨蹭的肢体画面带有一丝y靡的味道,在震天响的乐声中,高镇东似乎说了一句什么,我一时回不过神,没听清,他将嘴角的烟夹在指fèng间,吐出一口白烟,又问我了一次:「开心吗?」

……我看着他,一两秒之后,说:「还不错。

」其实我心情应该算是很好,但下意识不愿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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