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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未有幸一起说声愿意1

()”

韦晚入梦后,便化成了原形,还是一只小小的杂毛狐狸。

我极其难得地出了门,将她一路送到我初遇她的那个山洞中,又从外面搬了很多石头,把那山洞堵死,这才回了酒馆。

回酒馆的途中,隐约能感觉到身后有道视线一直追随着我,那视线不远不近,却十分炽热。

转过去瞧,却又瞧不见,几次三番,我自己都觉得疑神疑鬼了些,索性不再去管,加快步伐,一路走了回去。

那杯酒耗费了我极大的精力,我也因此长睡了几天。

今天日头正好,我醒来后瞧了一眼,十分难得地多了些闲情逸致,便找慕思拿了个洒水壶去给院子里的花木浇水。

那些花木一向都是慕思在照料,这酒馆开了半年。

那些从蒲市移来的种子都已经发了芽,有些长得快的叶子甚至已盖过我的膝盖,可见慕思照料他们十分尽责。

二楼老旧的留声机里放着一首戏曲,我边哼着曲调,边半弯身子,浇花浇得正起劲,忽然有个声音遥遥传了进来。

直传进我耳里。

“楚幸,你躲着的那个人,快要来了。”

——是穿过门前的长铃传来的。

所有人,包括慕思,怕是都不知道,我在那酒馆门前挂的长铃,不只是一只长铃。

众人只知,风尘酒馆前有只长铃,求酒人摇动长铃,老板娘认为其有缘才会引进来,因此那些前来求酒的人从来都只摇动长铃,并不过多言语,许多人甚至以为摇得愈响,我愈会动容。

实则不然。

那长铃是个宝贝,乃许多年前我的一位故人相送。

可惜他送我那会儿,愚钝万分的我并没有看出这长铃的特别之处,等多年后的我好不容易觉察出来,他却已经成了故人,不知去向了。

所以说这世间事,真是十分无常。

也不知道倘若有一天,这位故人知道了我把他送我的这长铃放在酒馆前,当作鉴别客人的工具,该做何感想。

话说回来,这长铃的秘密,就是倘若有人站在长铃前说话,身为长铃的主人,也就是我,无论身在何处,都能第一时间听到——这个秘密,世上除了我和那位送长铃的故人,应当再没人知晓。

但眼下这人显然十分了解,她没有动一下长铃,只是对着长铃轻声言语,说出的话却宛若惊雷——分明是笃定了这句话后,我一定会见她。

“慕思,慕思!”

慕思正在厨房做饭,听到我的喊声,便擦了袖子跑来后院,额角还沁了两滴汗。

我揉揉额角,指了指门口:“你去把门口的那个人请进来。”

慕思困惑地看我一眼:“楚姐姐,我没听到有人摇铃啊。”

我把洒水壶放下,转身往楼上走去,老旧的留声机还在咿咿呀呀地唱着戏文,火辣的日头穿过玻璃墙照在我踏步的台阶上,瞧啊,这位新客人也还真是选了个好日子。

“去吧,我听到了。”

“抱歉,以这样的方式让你见我。”

慕思将那人带到我跟前时,我照例上下打量了几遍,是个长相颇好的女孩,她留着青绿色的短发,左耳耳骨处扣了个别致的倒三角耳钉,微喇的衬衫半敞着,露出漂亮的锁骨,打扮中性。

但不可否认,十分迷人。

她站在我面前,像是笑了一下,又像是没笑,总之她虽这样说,整张脸上却连半点抱歉的意思都没有。

我挑挑眉,示意她坐下,又将桌上的茶壶取来,替她满了一杯茶。

“来我这里的人,从来都只求酒,可他们不知道,我制的茶,也十分好喝。”

她面无表情地坐下,唇瓣贴着杯口,品了一品,随即点点头道:“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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