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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节

这是谢安第三次来王家,第一次是受王琅邀请在院子里赏梅,第二次是接新妇,这次回门才算真正在北堂里被招待。

王舒自己是长子,两个弟弟都早亡,没有叔侄亲戚可往来,于是家宴上只有二兄王允之、长侄王崐之两个男丁,以及同意戚里间不用太顾忌男女大防的兄嫂荀蓁一起用餐。

王允之和荀蓁同席,王琅和谢安同席,王崐之自己一席,偌大的北堂只用了四分之一不到的面积,远不似谢家那种似乎把厅堂都塞满的热闹,但因为坐席安排得紧凑,倒也不至于冷清。

饭食如王家一贯的风格,没有多奢华,只是从五盘增加到了七盘,王琅一看,七盘都是自己平时喜欢吃的。

她心里一片暖热,拿起食箸往最喜欢的一盘里夹了一箸入口,顿时皱了皱鼻子。

坐在主位的王允之当即就笑了:“琳琅新婚莫非不甚甜蜜,还在挑食。”

王琅哀怨地看他一眼。

馅里都是胡荽味,胡荽痕迹一点看不到,他绝对是故意的。

所谓胡荽就是香菜,北方因为胡人君主石勒忌讳名字里有胡字,将胡饼改做麻饼,胡荽改做香荽,南渡士族当然不会跟着他改口,仍称胡荽。

这东西引进国内的时间非常早,按西晋人张华在《博物志》里的记载,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了大蒜与香菜的种子,在南北朝已经被多季栽培,通常作为调味料使用,和安石榴汁一样用来给羊肉提味。

她倒也没有讨厌到不能吃,只是觉得口感有点古怪,混进自己喜欢的食物里就更有种白璧微瑕的痛惜感。

王允之端起酒杯饮了一口,遮住自己的笑意。

谢裒从儿子的神态中判断出儿子占便宜,王允之则从妹妹的胃口中判断出这门亲事结得还算不错,否则他妹妹肯定食不知味,态度也不会这么活泼。

正准备让人撤盘,就见他妹妹悄悄把菜夹到谢安碗里。

王允之:“……”

他到底应该为她担心还是不为她担心?

王琅没他那么多想法。

她在谢家正好见过汤里漂胡荽,如果谢安忌口,家里人肯定不会备这种菜,因此她毫无心理压力地夹给谢安,低声介绍了一句:“尝尝这牢丸,皮薄馅鲜,做得极好,不加胡荽就是我最爱吃的。”

谢安对她的做法倒没什么意见,反而对她和王允之的相处模式颇觉有趣。

以前只知道这对兄妹感情深笃,原来私底下相处时竟是会相互捉弄的,不是亲眼所见,令人难以想象,传言里也丝毫没提到过。

咬一口牢丸,皮薄肉嫩,汁鲜味美,又带有一点点韧劲,提味料混入不止一种,由表及里口感丰富。

他轻轻颔首,也学她那样低声回道:“君家饮食之道甚精。”

菜肴精美的酒楼食肆在唐宋才开始大量流行,魏晋则垄断于高门巨户之内,王公大臣乃至天子竞相以珍馐奇味相互夸耀,食谱饮方密不外传,北方尤甚。

魏文帝曹丕有名言:“三世长者知被服,五世长者知饮食。”

说的就是世家以被服饮食自矜的社会现象。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夸饮食就有夸人家世的隐意,发迹较短的人家尤其在意这一点。

不过王琅想起他上次来招待他是酸桔,这次又把自己不喜欢的胡荽给他,心里有些虚,听起来就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又在故意说反话。

她脸上微微红了红,用更小的声音道:“你自己说要同甘共苦,不能怪我。”

谢安本人还真没有讽刺她的意思,听了不由一乐,随着她将声音压低到相同音量,含笑道:“夫人能将我的话记在心里,我欣喜尚且不及,又岂会怨怪。”

这样在耳边说话有点痒痒的,王琅忍不住向旁边躲了一下,揉揉耳朵,不经意间看到兄长王允之的目光。

……

她坐端正了。

王允之放下酒杯,十分和睦地开口:“我明白了,琳琅还是更想在家里举行同牢礼,下午令远、令则过来,我给琳琅补办一个。”

牢是祭祀上用的牲肉,夫妻共食一碗里的牢肉是婚礼仪式中的一环,王琅婚礼当日就与谢安共夹了三口同牢肉。

牢丸出典不可考,在魏晋已成为四时皆宜的菜品。

她自己吃了一个,又把盘里其它的给了谢安,从实质意义上来说确实是同牢没错,但和指代婚礼的同牢完全不同。

王琅想通之后就抬手捂了捂脸,无奈道:“阿兄,结婚好累,我不想来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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