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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次被攻略

很多很多年前,a宇宙。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怎么也长久不了。

——村上春树

[第五奕]第一次看到村上春树的这句话时,总觉得这话和话语出处的书名(《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一样,像废话一样,绕口又矫情。

他在为什么而坚持,他自己心里能没点逼数?他并不需要谁来点破。

反正就他自我感觉的,这种感情就像是喝水吃饭一样简单,是人人心知肚明、自然而然的道理,哪怕不被语言描绘出来,也应该是大家都在默认去做的普遍现象。

谁会因为这样一句矫情的废话而感动,傻逼吗?

然后,[楼等闲]就在一个闲来无事、手机没电的午后,在[第五奕]的书房读到了这本书,就像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一样,他用一脸的激动,和指着这句话不断的说着‘这就是这样啊,就是这样,我们为了所爱而坚持着,我宣布,从今天开始,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句子了’来实力证明了,他真的是个傻逼。

[楼等闲]觉得这话振聋发聩,让他醍醐灌顶,恨不能一夜间就把该作者的其他作品都拜读一遍,并引为知己。

[第五奕]却似笑非笑的打量了[楼等闲]一眼,觉得他果然是个头脑简单的傻缺,看上他的人不是贪,就是蠢,要么就是眼睛有问题,又贪又蠢。

然后,没过多久吧,[第五奕]和[楼等闲]就遇到[安歌手],一个爱把自己和过去爱人的记忆强硬灌输到别人脑子,让别人误会自己就是那个爱人,促使别人快速爱上他的任务者。

[第五奕]不知道[安歌手]的脑子是怎么样一个构造,也不知道别的真的信了那些记忆的人是怎么样一个心里路程,他只知道自己的,如果只是因为一段模棱两可的都不确定是不是自己做过的事情的记忆,就去爱上什么陌生人,他大概会觉得自己是个傻子。

当然,为了气死任务者,假装和友人恋爱,最后却莫名其妙假戏真做这种事情,在第五奕看来也是傻子才会做出来的。

很不幸,他就是那个傻子。

眼盲心盲,flag立的飞起,自己打脸打的啪啪响。

但[第五奕]还是不可救药的爱上了[楼等闲],哪怕[楼等闲]是个傻逼,他也认了,哪怕那代表着他从此以后要挂上眼瘸的标签,他也甘之如饴。

两个人恋爱了,下一步想的自然是孩子。

“……难道不应该是结婚吗?”

[第五奕]反问[楼等闲]。

“可c国没通过同性恋婚姻法啊。

米国倒是可以,但我拒绝移民,c国也不承认双国籍。”

[楼等闲]为难的摸了摸他一头的青渣。

他前不久刚刚因为又闯祸了,而被他老子怒剃了光头,曾经[第五奕]挺喜欢看[楼等闲]的笑话的,觉得他这样可笑极了,如今他连他可笑的样子都喜欢的不得了。

“一张证代表不了任何事情,我说我想和你结婚,我就可以和你结婚,我看谁敢反对!”

[第五奕]和[药无患]这个杀人不眨眼的killer待的久了,难免也扯上了一些杀伐的匪气。

“可是……”

[楼等闲]却反而是比较循规蹈矩的那个,他怕他爹真的被他气死。

“没有可是。

还记得吗?——不管全世界所有人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我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

“啥?”

[楼等闲]一脸茫然,这么中二病的话,哪里来的?

“==从你最喜欢的句子前面。

村上春树的为了喜欢而坚持?还有印象吗?那句话前面就是这句话。”

[第五奕]有时候真的很想撬开[楼等闲]的脑袋看一看,看看它是不是早就坏掉了。

到底是谁比较喜欢那句矫情的话?为什么他记的反而比[楼等闲]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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