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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
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
现代弓、传统弓玩得多了,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
打猎……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
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一辈子就完了。
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王慎的手痒的厉害。
刚才他一冲动,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心中一呆,有声音在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
但是……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脑子里嗡嗡着响,眼前一片血红,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
“杀杀杀杀,杀人的感觉好爽,实在是太爽了!”
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众匪俱是一呆。
然后齐齐发出一声喊:“古头儿,老辛被这厮射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一箭射来,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
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钉进心脏,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又有人在喊:“孙二死了,孙二死了,贼子射得好准。”
话音刚落,第三箭又来,从一个匪人的脖子射入,箭头带着在颈椎骨上摩擦的声音截断大动脉,劲急的人血标出两米,喷了众人一头一脸。
顿时,土匪们乱成一团。
隔这这么远的距离,前方土坑里站起来的那个汉子一箭就能收割一条性命。
要知道,双方距离大约五十步。
看起来好象不远,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甚至连对方的相貌也看不清楚,更别说准确射中目标了。
如此射术只能用神乎其技来形容。
这群匪徒总共六人,转瞬之间就被人射死三个。
他们又没有带弓箭,在远程兵器的射程中只能被动挨打。
这也正常,在古代,弓手都是一军中最精锐的士卒,至少也得生的牛高马大。
若是气力不足,又如何开得了弓?
而且,训练一个合格的弓箭兵,至少需要三年的工夫。
这几个贼兵以前都是流民,刚被乱军裹胁的时候能够一人一把刀就算不错了,大多数人都是锄头和木棍。
最近一年以来抢劫各地州府,军队的装备才算勉强得到提升,但弓兵这种技术兵的积攒需要很长时间,却不是短期就能练出来的。
看到王慎拉圆的大弓,看到搭在上面的明晃晃的箭头,所有人的头皮都是一麻,心中冒起一股寒气。
有人大喊:“古头儿,贼子箭术了得,快走!”
另外一人则尖锐地叫道:“西军,刘光世的西军精锐。”
没错,西军每战以强弓硬弩压阵,也只有那些关中汉子中才能有如此高明的箭手。
这个时候,王慎的第四箭正指着那个叫古头儿的面颊,听到“刘光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