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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我真是爱上这个男人了,此刻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原来爱是这种滋味,安心、静谧、热烈、深厚。

“你这样不嫁给我很难收场啊,你这个人坏女人。”

“谁说不嫁给你了?你什么时候娶我我就什么时候嫁你。”

“那明天好了。”

“嗯?”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

第8章曲歌

以前我是不喜欢粉色与娇嫩的碎花系列长裙的。

只觉得太过柔软,一不小心就能摧毁的模样,反觉得黑色灰色白色让人安心。

可是当某一天我把自己塞进粉色衬衫与同色的小外套,半身裙是云朵一样清轻薄的白色,出现在镜子前的那一刻我才觉得我错了。

原来不是不喜欢,而是觉得配不上。

觉得自己的干枯腐坏,配不上那抹抹温柔明丽的亮色,原来不是它们脆弱易被销毁,而是自己怕在鲜活馥郁的色彩里,显得更苍老可怜。

我很用心化了妆,涂的是西柚色唇釉,水润剔透的镜面效果,我用睫毛夹把睫毛夹好,再用睫毛膏刷得根根分明。

我一向喜欢戴妮妮棕的美瞳,因为它与我原本的瞳色一致。

做完这些,我再把习惯自然散落的长发抓起,用银色的头绳固定,扎成一个丸子,面颊两侧留着几缕温柔卷曲的长发。

还是一只耳坠,银色坠着很多只蝴蝶的长款,懒散地垂落在我肩头,裙子是粉白交加的碎花图案。

我很喜欢照镜子,真的是非常美的模样,就像我家后头那片数不清到底有多大的蔷薇,娇柔又不轻浮的媚色,到了花期便是温软如稠的,香气漫天卷地。

这是我江潮第一次约会,我很想见他。

我们还是决定在东大街见面,原本江潮想来接我的,被我拒绝了。

我说:我好久没吃拔丝面包配咖啡了。

然后他就懂了。

我喜欢今天的天气,积着一半的云,均匀刷在天空上。

月河的天空并不是像玉泽是特别清澈的蓝色,而是灰蒙蒙的,但是看久了便也习惯了。

我从花店买了一束玫瑰,其实略显俗气,但是我真的想不到有什么花比它更高傲,它美丽却有锋芒,所以它适合江潮。

东大街似乎来往的人多了,那些安静的街巷被踏出一个又一个的裂缝。

我看到书店外的胖女孩,她忍受着别人路过时的异样眼光,并开始警惕所有路过的人,她手里的书叫《我知道他存在》,是艾米丽狄更斯的诗集。

又是一个孤独,但发光的灵魂。

随着喝空掉的星巴克杯子,扔到垃圾桶,里头还有未完全碾灭的,星星点点的烟灰。

江潮并没有告诉我见面的地点,我也没有告诉他要走哪条路,可我总能知道他在哪儿,他知道他在哪里能被我找到。

稳稳当当从无意外。

他坐在名字叫“故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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