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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胡适来说,初到美国学习的困难与其所选专业也有关系。
胡适学的是过去全无基础的农科,以前的积累没有多少用处,自然辛苦。
开始时大约是努力要想集中精力学好,因此决定“此后不复作诗”
,但到1911年2月初已不能坚持。
胡适决定不做诗,很可能是受他二哥的影响,因为二哥在1911年3月还来信劝胡适不要太着力于旧学。
二哥以为,经学知大意已足,诗词则更是无用之学。
这个观点明显表述在胡适归国前总结他留学生活的一首诗中。
他在那里面说,初来美国时,认为“文章真小技,救国不中用”
,因此才“所志在耕种”
。
[13]
但胡适对农科了解越多,就越发现他实在不适于学农科。
快读完第一学年时,就写信给二哥,说他想转系,请其“代决”
。
胡适以为,西方农业重利用机器,“非千亩百亩不为功”
,而中国“地多零畸”
,所以“不甚合宜”
。
同时,他领悟到“救国千万事,何一不当为?而吾性所适,仅有一二宜。
逆天而拂性,所得终希微”
。
于是他向二哥强调自己的天性“于文学为近”
,拟转读文学。
二哥是反对的,他的意思,“文学在西洋各国,固为可贵而难能,然在中国则明珠暗投,无所见长。
以实际言,似农学较为切用,且于将来生计,亦易为力。”
他并指出胡适关于中国土地的见解,是“拘于家乡山僻之情形”
,而黄河以北,沃野千里,地广人稀,正需要机器耕作才能发展。
不过二哥大约很了解他的小弟,同时他自己或者也是读过《学为人诗》的,知道“率性”
与“作圣”
很难两全。
所以他承认天性对所学专业的重要,鱼与熊掌,“只有任弟自行决择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