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铅笔书屋手机版网址 qianbishuwu.com

第69章

曾霞偶而对着电脑屏幕亮出自我的一笑,笑容从容而自信,这使我感到怡然,曾霞的表情不会骗人,她像是用无声的语言告诉我不久的将来,那个神秘的&ldo;第三者&rdo;将彻底的暴露在世人的眼前。

此时,我挂着的qq发出&ldo;嘀嘀&rdo;的响声,同时一个陌生窗口跳出来‐‐又是&ldo;舞之魔&rdo;,他(她)又有何话想对我说:您好,请察看一下你的博客‐‐

&ldo;舞之魔&rdo;居然让我打开我的博客,就像在新加坡时他(她)发来越洋短信让我收看邮件一样。

我的博客里一定又出现了新的秘密。

☆、谁的日记?

我停下手头的工作,打开博客,进入首页,一看留言板,还是那条&ldo;地狱之花&rdo;的留言,日志上也没有出现新的评论,此时&ldo;舞之魔&rdo;又&ldo;说&rdo;话了:点&ldo;地狱之花&rdo;,找到一个网址,然后点开‐‐

我按着他(她)的指示一步步的操作,果然找到一个奇怪的链接,怀着好奇心点开,进入一个黑色皮肤的空间,上面有三幅大图,最上方一幅是一本粉红色的日记簿,似乎在告诉我以下所有内容均系这本日记本的内容,果然,下面一幅是该日记本被打开的屝页,所有图片采用高清晰digitalcaras拍摄上传,我可以清楚的看懂上面的每一个钢笔字,字迹为楷书,龙飞凤舞,笔力虬劲,很漂亮。

屝页的开篇语为泰戈尔的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

我半懵半懂,一瞥掠过。

然后继续看下去,第三幅无疑是一篇日记,上方有日期:2005年2月23日 星期三 阴雨,内容为:晚上没事,真得好无聊,像一个孤独的麦田中的守望者,又像一个在海边徜徉苦闷的失意人,零乱的碎风从窗的缝隙中钻入,像针一般刺在我忧郁的脸上,加深了我紧锁的愁眉。

一道苍白的亮光闪过,外面有轻轻的雷鸣,沉闷的雷声夹杂着我的心事,又一道惨白的闪电亮起,我一丝也不感到害怕,因为就在那道闪电亮起的那一刻,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张俊朗的脸庞,眉宇间隐透着几许年少的阴郁,他右耳尖戴着一枚银色的钻石耳钉,炫耀着男性妩媚的光彩,胸前挂着一串粗炼的心坠链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

我记住了这张脸,记住了那个男孩。

那是2003年11月份的一天,天气就像今天一样有斜风细雨,有闪电雷鸣,那年我十六岁,花季的时节,却受到了如同恶劣天气般的摧残,那是一座有名的水乡城市,我在这座城市里流浪,在一个寒冷黑暗的夜晚,我被两个黑衣人劫持,搜去了我身上仅有的一千块钱,还对我拳脚相加,手段极其残忍。

幸好他及时出现在我眼前,像使者一样保护我,他挥起铁拳不顾一切的朝歹人逼近,歹人心慌意乱的四处逃窜。

我被这份感动深深的怔住了,他的见义勇为让我沉醉,他的英俊和勇武更使我神往,于是我记住了他,永远为他保留了那份感动。

他朝我酷酷的笑着,借着灯光,我看清了他轮廓分明的脸,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但他显然很成熟很男人,只说了一句让我早点回家,然后抓起地上的外套,披着微风细雨消失在茫茫黑幕中。

也许,我在他的人生中只是由侠义产生的一颗棋子,他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可我却记住了他,而且记得刻骨铭心!

看了这篇日记,除了惊呆同时觉得怪怪的,我不知道写日记的人到底是谁,隐隐像是一位花季女孩的心情记录,总之日志中隐透着她对一位有恩于她的&ldo;侠客&rdo;作难忘留恋的回忆录,可那个侠客又是谁?联想到&ldo;地狱之花&rdo;将我引来此地,会不会又跟我有关?

于是我回头重新阅读主人对他的形像描述:我清晰的看到了一张俊朗的脸庞,眉宇间隐透着几许年少的阴郁,他右耳尖戴着一枚银色的钻石耳钉,炫耀着男性妩媚的光彩,胸前挂着一串粗炼的心坠链子,如同富家子弟的邪魅性感和狂野不拘。

随着一遍默念,同时如约好了似的,脑海中镜头般出现一个熟识的身影,套着一件雪白的棉恤,留着淡黄的头发,举止酷酷洒洒大大咧咧的,仿佛全世界都踩在他的脚下。

这个人会是谁呢,为什么看到这番描述,就想起了那个人,就像一切早已被定位或打造了似的。

我终于想到了这个人‐‐

不由低头看了看自己。

☆、日记中的我

对啊,这太让人吃惊了,日记中的那位&ldo;侠客&rdo;居然是我,因为从十七岁开始,我就一直保持那幅形象,那成了我的身份标语,犹其右耳尖的那枚银色的钻石耳钉以及胸前挂着的那串心坠链子,从十七岁开始就一直陪伴我身上,几乎可以作为我身份的代号。

这两样东西是我十七岁那年随父母去希腊旅行时在国外的一位友人送我的,十分昂贵,由于喜欢,佩戴了整整七个年头。

紧接着我的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俊美的画卷,画中有一座美丽的水乡古城,我在那座诗意的古城里逗留,那年我十八岁,但早已成了一个魅力十足的大帅哥,这么一忖,倒确有那么回事,年少时我就爱打抱不平,似乎天不怕地不怕,也许是我类似西班牙斗牛士的那种野蛮和狂妄,再加上天生的富有和豪爽,使得各式各样的女孩自愿投入我怀抱,当然,还有一班班各路江湖兄弟鞍前马后的陪伴我左右。

相邻小说
古殿  黄金单身汉  男主他功德无量  我和我的陈圭先生  借你大腿抱一下[穿书]  快穿之万人迷的不归路  全帝国都在坑我[星际]  种花家的兔子[星际]  爷请上塌  听说你吃完就跑  夜城系列04:魔女回归  猛虎妻  总裁夫夫日常  404信箱  怀乐  守墓人回忆录  [综英美]言灵师又在背刺  庞贝三日  爱他风雪忍他寒  将军夫人霸气侧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