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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悄悄的我走了

192X年,我一(徐志摩)简单地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这部小说的第一个我,我叫徐志摩,代号我一。

我出生在海宁硖石一个商人家庭,父亲是商会会长,也就是说,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因为不是每一个商人都能当会长的,而当商会会长的必然是商人。

而我就是现在说的富二代。

我从小写得一手好文章。

一篇文章被浙江都督的秘书巡视学校时视为至宝,这位秘书叫张嘉璈,是幼仪的四哥,他听说我父亲是商会会长,便托人上门说媒。

会长大人别提多高兴了,用现在的话说叫官商勾结。

于是我就被定了亲。

那是父母之命的年代(其实有母亲什么事?只是被告知一下而已)。

为了跟幼仪办婚礼,父亲甚至命我推迟一年去别人怎么也考不上而我一考就考上了的最高学府北京大学读书。

我跟几千年来的王志摩李志摩方志摩一样,就那样被推上了情的断头台,被送上了所谓家的驿道,被父命,被门第。

婚后,我到了北京,在幼仪二哥张君劢举荐下,得以拜清末民初的大名人梁启超为师。

之后,我赴美国留学,轻而易举地拿下学士和硕士,却因着迷于英国哲学,着迷于一个叫罗素的哲学家,抛弃了唾手可得的博士学位,转赴英伦。

一切从那里开始,从那里开始拐弯。

我在英伦他乡见到了在北京蒙有一面的林天民,被他那在北京见过却由于其幼小而没有印象的女儿林徽因迷住了。

把一个在传统里闭着眼睛过日子的青年迷成了追求爱情的人,把一个想着继承祖业的政治学和经济学学生迷成了诗人。

就是这么简单。

爱情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东西。

扯远了。

接着说下去。

那些天我一直在空中飘着,时而在我的皮囊的上方,那被抬起被运送被覆盖被更衣的皮囊,时而却也在北京,陪伴我的徽徽,抽打我的情敌梁思成。

平时我不会去打他,这会儿我一个劲地打。

可是他永远无动于衷,只是有时会去关一下窗,把明明关好了的窗打开再使劲地关一遍。

他以为那是风。

我想笑,却笑不出声来,表情也是笑不出来的。

我笑不出来,也是因为可怜徽徽的脸,那都有些肿起来的脸,那么娇嫩的脸也被眼泪洗肿了。

我心疼,可是也疼不起来。

最终我还是去了上海,许多人都去了上海,还有许多花篮和挽联。

有蔡公元培写的怎么也是个诗,横竖也是个死,有黄炎培写的卅年哀乐春婆梦,留与人间一卷诗。

所有报刊都连日发表悼念我的文章。

有人称我为中国新诗第一人,或者诗坛盟主。

我飘到你们上方了呢,却终于想起来给我一些个头衔了。

不觉得有点晚吗?为什么不在我活着的时候给,至少让人看得我接到这个头衔的表情?最令我感动的是上海,殡仪馆外,那些进不去的、之前几日已排着长队或挤成一片的年轻的人们,他们反复地念着,声音是那么整齐: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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