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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我用残损的手掌

194X年,我二(戴望舒)好吧,谢谢大哥,我继续讲我的故事。

被卞之琳认为我最好的几首诗,《狱中题壁》、《等待》和《我用残损的手掌》,都是在日本人占领香港期间写的,但那时只能悄悄地写,不能发表。

在我的冤情得以洗雪之后,这三首诗都发表了。

不但让不少人的对我的诗路刮目相看,也再次证明我不可能是投敌的汉奸。

有评论家说,《等待》里描写的监狱里的酷刑,非亲身经历者根本写不出来。

这些诗里,获得好评最多的是《我用残损的手掌》,全诗如下: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广大的土地;这一角已变成灰烬,那一角只是血和泥;这一片湖该是我的家乡,(春天,堤上繁花如锦障,嫩柳枝折断有奇异的芬芳)我触到荇藻和水的微凉;这长白山的雪峰冷到彻骨,这黄河的水夹泥沙在指间滑出;江南的水田,你当年新生的禾草是那么细,那么软……现在只有蓬蒿;岭南的荔枝花寂寞地憔悴,尽那边,我蘸着南海没有渔船的苦水……无形的手掌掠过无限的江山,手指沾了血和灰,手掌粘了阴暗,只有那辽远的一角依然完整,温暖,明朗,坚固而蓬勃生春。

在那上面,我用残损的手掌轻抚,像恋人的柔发,婴孩手中乳我把全部的力量运在手掌贴在上面,寄与爱和一切希望,因为只有那里是太阳,是春,将驱逐阴暗,带来苏生,因为只有那里我们不像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那里,永恒的中国!

在那黑暗的年代,这首诗引起了广泛的共鸣,好评如潮,几乎赶上了当年《雨巷》发表时的风光。

有些人对诗里那“辽远的一角”

展开了争论,有的说是重庆,有的说是延安。

我对这些争论只是私下里哈哈一笑。

跟许多诗人一样,我觉得诗是不宜解释的。

这首诗甚至造成了国际影响。

法国汉学家苏珊娜·贝尔纳几乎把这首诗抬到“空前绝后”

的程度,她说:“《我用残损的手掌》无疑是中国诗人戴望舒的顶级作品,也是他代表的中国新诗的顶级作品。

在这篇作品中,诗人竭力把前期经验——形象的感染力(对每个地区的描写,都力求概略而精确)、强烈的感受(芬芳、微凉、彻骨的寒冷、从指间滑出的水等)——与新的内容和新的感情结合起来。”

一天,我从一家书店出来,手里捧着的新买的书差点滑落地上。

一位女郎在我眼前飘过。

绛年!

我心里喊着。

我嘴里没有出声。

她不是一个人飘过的,而是被一个老头搂着。

我的腿带着我跟在了他们后面。

他们俩侧过头来的时候,一个向右侧一个向左侧,我转过去看着橱窗,感觉自己象是在做贼。

我在橱窗里看见,绛年竟然在跟这个老头接吻,光天化日下,在香港街头。

可是这个老头好象并不老,甚至就长着一张年轻男子的面孔,只是头发花白了,差不多全白了。

他们俩的眼光根本没有向我这里转过来。

做完嘴的功课,这两个人又转了过去,吸着我的腿继续地跟进。

他们走进了一个花园,我也跟了过去。

我又怔住了,他们走进的居然就是我的林泉居,我和丽娟、朵朵的幸福花园。

我呆呆地继续走着,却没想到人家可以随时地再次地转过身来。

然后我听到了个清脆的声音,直接在我的脸前鸣响:戴大哥!

我才发现我不自觉地继续地跟进,跟得太近了,一直跟到了他们的脑袋后面,而他们的脑袋恰在此时转了过来。

绛年还是这样的年轻,几乎跟那时候,在松江的时候,一样的年轻,在大仓桥上,在河里的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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