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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乐年一想到自己有一瞬间还觉得那孩子长得面善,就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凌宇驰长得和闻稷有几分相似,他一时看错了眼。
仔细想想,闻稷比那孩子帅上百倍,千倍。
闻稷容貌精致,神情虽然冷淡但是气质清高孤傲。
举手投足都从容不迫,自信无比。
那小孩子年纪虽然小长得倒也挺可爱,可是一双眼睛太像他妈,眼角微微下垂,看着楚楚可怜,却男生女相。
唐乐年心里对他们一家三口都没好感。
再想到他们做作的做派,越发嫌弃得不行。
越想越觉得不顺眼。
“怪不得那熊孩子这么讨厌。
都是被爹妈教坏了。”
唐乐年这话说得一点也没错。
当初凌朝阳离婚就是为了他那个宝贝小儿子。
他重婚之后,闻稷也隐约听到他们一家子过得挺幸福。
对于凌宇驰,凌朝阳是极尽宠溺。
特别是在闻稷把名字从凌稷改成母姓之后,凌朝阳大概觉得小儿子才是他们凌家王位的继承人,对他更加百依百顺。
这中间自然离不开黄楚云的功劳。
她也算是母凭子贵,对儿子自然是万般娇宠。
闻稷见过她,他的这位后妈看着温顺,但是心计胜闻映雪十倍。
否则也不会招惹得凌朝阳为她如痴若狂,抛家舍业。
反正这一家子确实般配。
闻稷对于同父异母的那个弟弟并没什么感情。
他只希望这辈子别再和凌朝阳再搭上什么关系。
不过照唐乐年的说法,这孩子再被他们这么教下去,估计好苗子也要长歪了。
更何况闻稷可从来没觉得凌朝阳和黄楚云的基因能生出什么好苗子来。
本来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莫名其妙的在一家小超市里遇上了。
这世界说大很大,说小的时候往往又真的很小。
闻稷隐约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越是想离得凌朝阳一家远远的,似乎这兜兜转转之中,他和那一家子的缘份只怕也没有那么容易就这么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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