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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时说着多不过一月,还,却用了她快整三年。
近乡情怯之时,觉得动作大些,都会惊醒这一场久别重逢。
天冷的缘故,人歇的也早。
时辰还不算晚,街上却已经是空荡荡的了。
逛了老远,才瞧着一家食楼,门窗缝里还透着光,旁边旗帜上书了个大大的“羊”
字。
走上前敲了敲门,出来个小二,瞧了薛凌两眼就满脸堆笑:“哟,这是哪儿的公子爷,这般晚了,小店还以为没客了。”
京中虽也偏北,但来往之人多富贵,保暖多以锦缎丝绵为常。
此处自然难与之相比,居民大多以毛皮御寒,穷苦人家多用些羊兔之物,奢豪的也有狐裘貂皮。
她还没来得及入乡随俗,一身绫罗裹着大氅,小二一眼就瞧出不是常来之人。
薛凌往屋里瞧了瞧,也没什么客人了,就七八个客商模样的汉子围了一桌,便问小二道:“我一个人,不知能不能与那几位拼个桌子?”
小二往里回头瞧了瞧:“这个就得公子自个问问啊,小的只是个打杂的,哪敢替各位大爷做主。”
薛凌大踏步的迈了进去,走到桌子边,看到桌上已经有了十来个空酒坛子,也不拘泥:“各位大哥能否行个方便,与我拼口饭吃,这酒钱我付了,也免了店家另起炉灶。”
她长相清秀,穿着又斯文,往这一站,倒是十分显眼。
一个刀疤汉子看了两眼,笑了笑:“出门在外,都是兄弟,不嫌弃就坐”
。
一边说着一边拿刀柄推了一碗酒过来。
薛凌端起来一饮而尽:“真是好酒”
。
以前在平城,薛弋寒是不许饮酒的。
偶尔鲁文安会给一小杯。
去了京城,酒水又细腻醇厚,带着各种花香果味。
此处却粗狂的辣人喉咙。
一碗下去,眼睛里都透出火来。
有人挪了挪屁股,让出个位置。
薛凌解了大氅,也不疼惜,直接扔出老远,才坐下来。
捡了一块也不知道谁切的肉,肆意的塞进嘴里。
桌子中间是一口大大的暖锅,里面汤水雪白,应是煮了很久了。
沸腾之间,隐约可见羔羊骨架。
暖锅这种东西,京城自然常吃,只是吃法风雅,与此地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