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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过了那么一个钟头以后,我终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间。
可她不在。
我把这事给忘了。
我忘了在db到好莱坞或者什么别的地方去的时候,菲芘总是睡在他的房间里。
她喜欢这房间,因为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
还因为房间里有一张疯子用的特大书桌,是db向费拉特费亚的某个酒鬼太太买来的,还有那张其大无比的床,总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
我不知道这张床他是从哪里买来的。
不管怎样,老菲芘就喜欢趁db不在家的时候睡在他的房间里,他也让她睡。
你真该瞧瞧她在那张混账书桌上做功课时的情景。
那书桌简直就跟那张床一样大。
她做功课的时候你简直连看都看不见她。
可她就是喜欢这类玩艺儿。
她不喜欢自己的房间,因为那房间太小,她说。
她说她喜欢铺张。
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老菲芘有什么可铺张的?什么也没有。
嗯,我就这样轻手轻脚走进db的房间,开亮了书桌上的灯。
老菲芘甚至都没醒。
灯亮后,我还看了她一会儿。
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脸侧向枕头的一边。
她的嘴还张的挺大。
说来好笑。
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张得挺大,那简直难看极了,可孩子就不一样。
孩子张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错。
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头,可他们的样儿看上去仍挺不错。
我在房间里绕了一圈,走得极轻极轻,观看房里的一切。
我的心情改变了,心里觉得挺舒服。
我甚至都不再怕自己会染上肺炎什么的了。
我只觉得心里挺好过。
老菲芘的衣服搁在紧靠着床的一把椅子上。
她是个挺爱干净的孩子。
我是说她并不跟别的孩子一样把自己的东西到处乱扔。
她不是那种邋遢鬼。
她穿的那套黄褐色衣服是我母亲给她在加拿大买的,她就把上装挂在椅背上。
她的衬衫什么的全都放在椅子上。
她的鞋子和袜子都放在地板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齐齐地并排放在一起。
这双鞋我过去从未见过,是一双崭新的深褐色鹿皮鞋,就跟我自己穿的这双一样,跟我母亲在加拿大给她买的那套衣服配在一起,真是漂亮极了。
我母亲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点不假。
我母亲对某些东四很有鉴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