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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再回到李廓,他不是出身陇西世家吗?而且父亲李程还做过宰相。

有这样的背景,想做官的话,还这样费劲?

还真是这样。

在晚唐,虽然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仍具美誉度。

但他们要想进入仕途,参加科举考试几乎是唯一办法。

所以,李廓的郁闷和顾非熊的郁闷是一样的。

在《夏日途中》一诗中,李廓这样写道:&ldo;树夹炎风路,行人正午稀。

初蝉数声起,戏蝶一团飞。

日色欺清镜,槐膏点白衣。

无成归故里,自觉少光辉。

&rdo;《落第》一诗则言:&ldo;榜前潜制泪,众里自嫌身。

气味如中酒,情怀似别人。

暖风张乐席,晴日看花尘。

尽是添愁处,深居乞过春。

&rdo;

后来,李廓终于上榜,初为鄂县县令,后渐渐升为刑部侍郎。

唐宣宗大中年间,终于武宁军节度使任上。

这个职务虽然不低,但却非常的危险。

如果说是拎着脑袋做官,都不是夸张的说法。

因为驻徐州的武宁军士兵,在中晚唐时以骄悍出名,驱逐主帅、擅杀主将如儿戏。

所以,李廓在任上时,经常受小兵欺负。

最后,果然被他们赶回了长安。

后世觉得这不可思议:作为一方主帅,怎么会拿手下的士卒没办法?

中晚唐的神奇就在于此。

下面的故事讲的是,李廓出任武宁军节度使前,做颍州刺史,管界发生一奇案:官府捉住七名盗贼,审讯中,他们交代,每次盗窃前,必须先吃几条人大腿。

这确实叫人竖一下耳朵。

李廓得知此事后也很好奇,亲自审讯。

为首的盗贼说:&ldo;在我们这行,有个老大,现已隐退。

但说起此人,算得上大唐巨盗了,是我们的偶像。

经人引见,已金盆洗手的他老人家,接见了我们。

在央求下,他传授给我们一个秘诀:盗窃前,如果吃点人肉,那么入室内,其家人必昏沉不醒,或如中魇症一般,呆傻而不知反抗。

我们按他老人家说的去做了,果然十分灵验。

&rdo;

《酉阳杂俎》中记载的这个故事,虽然只有几句话,但确实令人汗毛倒竖:&ldo;李廓在颍州,获光火贼七人,前后杀人,必食其肉。

狱具,廓问食人之故,其首言:&lso;某受教于巨盗,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魇不悟者,故不得不食。

&rso;两京逆旅中,多画鸲鹆及茶椀,贼谓之鸲鹆辣者,记嘴所向;椀子辣者,亦示其缓急也。

&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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