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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这件事,侍女们叽叽喳喳起来,似乎都比克莉斯清楚,的确有一头小猪达成了这种高难度的挑战。
“看起来你很有成绩。”
克莉斯哼了一声。
“的确如此,所以我认为应该值得奖励。”
蒲柏立刻道。
“你想要什么奖励?”
“说是奖励,其实倒不如说是您对忠心肯干的侍女的补偿,对亏待了她的补偿,”
蒲柏抬起了一条腿,“我想我需要一双新鞋子。”
克莉斯看了一眼她的鞋子,似乎这双柔软的鹿皮靴已经磨破,也许经过今天,鞋子里名叫大脚趾的囚犯就会冲破一直束缚她的樊笼。
“艾玛没有给你准备鞋子吗?”
克莉斯道。
“她给我的鞋子是普通侍女的标准,”
蒲柏道:“但您应该看得出来,我的脚更大一些。”
这大概是蒲柏身上唯一能够让克莉斯挑剔的地方,很难让克莉斯承认自己用远超于要求美人的目光来看待他——
哦不,克莉斯忽然想起来,还有她的平胸。
这么一想,克莉斯忽然觉得心情愉快,上帝造人总不能把一切尽善尽美的东西都赋予在同一个人身上,这样看来蒲柏似乎还有其他地方值得挑剔,除了脚大胸平,甚至肩背更开阔、骨节更突出等等毛病。
这样的心情让克莉斯决定从指缝里给他漏一点点仁慈:“给她取一双合适的靴子,劳拉。”
但很快侍女们就大呼小叫起来,因为没有适合蒲柏的靴子,所有人的鞋子都在她脚上比划了一遍,连厨娘塔丽的鞋子都还差一个指节的长度。
“怎么,昆都斯家族除了蓝宝石享誉欧洲之外,还有大脚这个特殊遗传吗?”
克莉斯感兴趣地走过来,“我认为大概只有男人的靴子才能匹配你的脚板。”
克莉斯这里有男人的靴子,并不是男仆的统一着装,而是当初按照艾玛的吩咐,为来访的康斯坦丁做的衣物,蒲柏挑了一双穿在脚上,看起来不是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