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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诸君能见到本书,本人实属荣幸。
如果您还没有读序章,烦请先读一读。
有鱼再拜谢。
瞳孔微微一缩,元贞从幻象中摆出来。
寺庙?道士?和尚?棋局?一些闻所未闻的景象和词汇构成了一个巨大的谜团。
而眼前这颗玲珑剔透的宝石居然能够演化出如此逼真而陌生的景象,又是从何而来?更是一个谜。
“拿这么个莫名其妙的东西,你就想来我这里骗钱?你吃了豹子胆了?嗯?”
对商人来说,本小利大永远是第一追求。
当然,如果连本钱也省了,那就更美妙了。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所有的商人,不管是花样百出的手段,还是尔虞我诈的阴谋,本质上都是为了把这种追求做到极致。
但奇妙的是,往往也是这种对成本高度敏感的人,有时做起事情来反而恰恰不计成本。
“你是自己滚出去,还是我把你扔出去?”
拿一双好看的丹凤眼蔑着站在眼前气得浑身发抖的小鬼,元贞顺手把这粒琥珀一样的宝石丢进袖袋里。
两个飘飘大袖带起的风仿佛恨不得将眼前这个碍眼的家伙卷走才好。
他压根儿就不想为了这粒卖相极佳又看起来没什么用的宝石付一个子儿。
可商人的直觉告诉元贞,这粒宝石很不简单。
二十二年来,他从来没见过内藏影像的宝石。
“不服?”
元贞漫不经心地理了理黑色长衫,装模作样地仔细拍了拍袖口绲边红缎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你会服气的。
这就是世道。”
尽管浑身颤抖,过度用力的咬牙让他的脸部肌肉像绞在一起的铁丝,但元贞还是从那双异常幽深明亮的眼睛中看到了倔强,一如当初的自己。
甚至,那因愤怒而发白的脸庞,紧皱的剑眉,挺拔光滑的鼻梁,被咬出血的薄而精致的嘴唇,浓黑的头发,清瘦的身材,元贞仿佛都能从中看到五年前自己的影子——五年前,多么美好的时光啊。
但是现在,元贞觉得自己就是一件用旧了的白玉瓷器,怎么擦都已经泛黄,甚至在磨掉了釉面的深处,都开始在发黑了。
“也许自己本来就是黑的?”
元贞时常这么想着。
“哦,抱歉,我走神了。”